聊城将芦可替尼波生坦等六种谈判药品纳入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9日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谈判药品纳入医保范围的有关要求,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聊城市医保局结合聊城市实际,近期下发通知,将芦可替尼、波生坦等六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按照要求,对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的芦可替尼,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波生坦、马昔腾坦、利奥西呱、司来帕格,治疗C型尼曼匹克病的麦格司他,除了住院可以报销外,参保职工和居民门诊使用时,符合医保适应症范围的,可报销药品费用。药品首付比例职工20%、居民30%,门诊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和居民门诊慢性病相应报销比例执行,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累计计算。对超药品适应症及限制支付范围用药或使用药品进入赠药期的,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对以上6种谈判药品,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特药零售药店双渠道供药方式,实行“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管理。参保患者可持本人医保证(卡)、诊断证明等材料到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和医保科审核通过后,到定点医疗机构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拿药,药品费用可联网结算。

闪电新闻记者左新新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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