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珍爱幸福,最好的保障送给

网络客服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jpm.cn/article-124253-1.html
保障内容承保年龄保障责任责任描述被保险人28天-65周岁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合同所定义的30种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每种轻症疾病以给付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99种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发生且明确诊断患合同所定义的15种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按1倍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全残,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起身故/全残,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同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首次诊断即达到重疾标准时,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能同时给付或追溯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给付四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01/

等待期更短

02/

呵护更全

03/

保障更多

03/

少儿关爱更用心

珍爱童年

综合保障计划产品构成交费期间保险期间基本保额年交保费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年终身50万元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保险19年终身元60.48元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19年终身元.1元合计.58元保障内容

轻症:30种轻症额外赔4次,每次赔付12.5万

重疾:99种重疾赔1次,赔付50万

特定重疾:15种高发重疾赔1次,赔付万

身故/全残:

18岁前身故/全残退保费,

18岁后(含)身故/全残赔付50万

附加关爱:交费期间,投保人一旦罹患合同约定的30种特定疾病,94种重大疾病.或者身故/全残,豁免主险后续应交未交保费。

*《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保险》等待期为90天,《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为天;

*《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中重疾种类为99种,《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中重疾种类为94种;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高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综合约定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责任概述是对保险责任的简单描述,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珍爱自己

产品构成交费期间保险期间基本保额年交保费男女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年终身30万元元合众珍爱幸福定期寿险20年至60岁30万元元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保险19年终身元元56.45元40.35元合计.45元.35元保障内容

轻症:30种轻症额外赔4次,每次赔付7.5万

重疾:99种重疾赔1次,赔付30万

身故/全残:60岁前(含)身故/全残赔付60万

60岁后身故/全残赔付30万

附加关爱:交费期间,一旦罹患合同约定的30种特定疾病,豁免主险后续应交未交保费。

险种转换权益: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且于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含)后,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将本主合同转换成当时准予销售并由本公司认可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合同且被保险人无须体检。

*《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保险》等待期均为90天;

*保险责任概述是对保险责任的简单描述,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珍爱为Ta

产品构成交费期间保险期间基本保额年交保费男女合众珍爱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年终身30万元元合众珍爱幸福定期寿险20年至60岁30万元元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保险19年终身元元.84元.05元合计.84元.05元保障内容

轻症:30种轻症额外赔4次,每次赔付7.5万

重疾:99种重疾赔1次,赔付30万

身故/全残:

60岁前(含)身故/全残赔付60万

60岁后身故/全残赔付30万

附加关爱:交费期间,夫妇任一方一旦罹患合同约定的94种重大疾病,或者身故/全残,豁免对方主险后续应交未交保费。

险种转换权益: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且于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含)后,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将本主合同转换成当时准予销售并由本公司认可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合同且被保险人无须体检。

*住院津贴=年度保额*0.1%*实际住院天数,每一个保险期间上限天数为天

*发生住院/门诊理赔时,无第三方赔付,赔付比例90%;有第三方赔付,除去第三方赔付,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的第一年发生理赔,不接受续保。如果连续投保第二年发生理赔,第三年仍可以续保,但当连续投保的多个保险期间累计理赔金额达到基本保额5倍时,不再接受续保。

*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无等待期。

重疾范围

轻症疾病

1.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3.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4.主动脉内介入手术

5.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6.重症头部外伤

7.单个肢体缺失

8.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9.原位癌

10.听力严重受损

11.深度昏迷72小时

12.人工耳蜗植入术

13.早期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14.早期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15.早期进行性脊髓性肌萎缩

16.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7.中度原发性肺动脉高

18.角膜移植

19.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20.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1.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2.硬脑膜下血肿清除手术

23.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24.中度瘫痪

25.中度严重克雅氏症

26.中度重症肌无力

27.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28.单侧肺脏切除

29.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30.微创颅脑手术

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三周岁始理赔

14.双目失明-三周岁始理赔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语言能力丧失-三岁始理赔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4.主动脉手术

25.严重的1型糖尿病

26.坏死性筋膜炎

27.严重多发性硬化

28.脊髓灰质炎

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30.严重心肌病

31.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2.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3.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34.严重克隆病

3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6.肺源性心脏病

37.植物人状态

38.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39.终末期疾病

40.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41.川崎病并发冠状动脉瘤等心血管异常

42.严重的系统性硬皮病

43.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44.胰腺移植

45.急性坏死胰腺炎开腹手术

46.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47.疯牛病

48.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49.严重的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50.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51.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52.颅脑手术

53.严重心肌炎

54.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55.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56.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57.进行性核上性麻痹(Steele-Rchardson—Olszewski综合征)

58.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59.艾森门格综合征

60.严重瑞氏综合症(Reye综合征,赖氏综合征、雷氏综合征)

61.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62.严重的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63.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64.严重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5.严重癫痫

66.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67.肺淋巴管肌瘤病

68.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69.小肠移植

70.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71.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72.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73.骨髓纤维化

74.重症手足口病

75.严重胃肠炎

76.主动脉夹层瘤

77.失去一肢及一眼

78.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79.严重面部烧伤

80.进行性脊髓性肌萎缩

81.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82.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83.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84.糖尿病导致的双脚截除

85.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疾病

86.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87.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88.严重骨质疏松伴发骨折

89.糖尿病并发严重肾脏损害

90.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91.脊髓小脑变性症

92.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9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94.结核性脑膜炎

95.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96.成骨不全症第三型(本项保险责任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以前提供保障)

97.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本项保险责任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以前提供保障)

98.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本项保险责任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以前提供保障)

99.严重哮喘(本项保险责任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以前提供保障)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

1.骨和关节软骨恶性肿瘤

2.脑脊膜和脑恶性肿瘤

3.白血病

4.严重心肌炎

5.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6.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7.脊髓灰质炎

8.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9.严重癫痫

10.坏死性筋膜炎

11.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12.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13.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14.严重哮喘

15.重症手足口病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交至60岁,5/10/15/20/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0天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ncmdc.com/wadzz/15927.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