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悸气短,警惕心脏病

心血管系统为了承受胎儿的生长发育,心脏随之向左上方移动,影响血液回流“改为”随着孕晚期子宫不断增大,心脏逐渐向左上方移动,血容量不断增加,心脏负担逐渐增大。

产妇在生产时,子宫收缩,心脏加快,胎盘血流循环停止。出生后,血液又重新回到心脏司令部再分配,使母体血量骤然增加,心脏负担突然进一步加重,这对正常的孕妇来说是可以胜任的。

但对于原本已有心脏功能减退的孕妇来说,妊娠后发生问题的概率会明显增加,特别是孕前有经常心慌气短,或有心内膜炎,心脏病手术史及年龄过大等情况的孕妈。

这些孕妇往往在妊娠的晚期,分娩期或产后,因心脏不堪重负而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发生心功能代偿失调后医生也难以处理,这随时威胁母子生命安全。

根据心脏病对体力活动的影响,心脏的功能分为4级。1级能胜任体力活动,2级从事体力活动轻度受限,3级从事体力活动明显受限,稍微活动即感心跳气短,4级安静休息时也有心跳气短症状。

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1到2级,以前无心力衰竭史,亦无其它并发症,先心病已经做过手术,效果良好,医疗条件好,医患重视者可以妊娠。

心功能大于3级,以往有心衰史,肺动脉高压,紫绀性心脏病,严重心率失常,活动性风湿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并处在的急性期时,在孕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故不宜妊娠。

如病情允许继续妊娠的心脏病妇女,应预防心力衰竭的发生。妊娠32到34周,分娩期,产褥期的最初3天为心脏负担最重的三个危险时期,要倍加小心!

妊娠后为了保护母子健康,要安排好日常工作,避免重体力劳动,防止情绪紧张和激动,饮食方面应加强营养,多吃蛋白质和维生素丰富且易消化的食物。

有些疾病在早期是没有任何症状的,一些女性不知道自己患有心脏病,盲目妊娠结果就是用母子两人的生命做赌注,因医院做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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